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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优】我院关于组织开展2021-2022学年本科生学年总结鉴定和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日期:2022年09月27日  点击数:

必发7790电子集团本科各年级、各学生组织

按照《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荣誉称号评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培育优良班风学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校决定在2022年9月-11月期间组织开展2021-2022学年本科生荣誉称号评选工作。请各年级、各学生组织按此通知要求,在认真组织学生开展学年总结鉴定和班级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一、学年总结鉴定工作

(一)学生自我总结

学院组织学生认真进行自我总结(内容包括:学生上一学年在思想、学习、社会工作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以及今后的努力方向和奋斗目标),并填写《西南交通大学学生学年总结鉴定表》。

(二)班级民主评议

学院要在做好学生自我总结的基础上,安排辅导员深入班级,召开班级民主评议会,组织班级成员进行总结交流和相互评议,形成班级对班级成员的鉴定意见,填入《西南交通大学学生学年总结鉴定表》。

(三)《学生学年总结鉴定表》存档

学生工作组在对学生自我总结和班级鉴定给出意见之后,将《学生学年总结鉴定表》归档保存,学生毕业前进行复核、装档。

1、提交时间各年级通知时间提交

2、提交地点:各年级辅导员处

3、提交材料:《学生学年总结鉴定表》(以班级为单位)

二、本科生个人(集体)荣誉称号评选工作

(一)个人(集体)荣誉称号

1、评选条件

个人荣誉称号包含:竢实扬华奖章、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评选条件详见《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荣誉称号评审管理办法》。

集体荣誉称号包含:忠忱班集体、先进班集体、特色班集体。评选条件详见《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荣誉称号评审管理办法》。

2、名额分配

1竢实扬华奖章

具体见学院竢实扬华奖章评选专项通知。

2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名额分配如下


三好标兵

三好学生

2019

3

29

2020

4

31

2021

4

30

总计

11

90



优秀学生干部

明诚奖

2019

26

26

2020

27

27

2021

27

27

青年建设中心

1

5

学生会

1

5

青年志愿者协会

2

7

创新创业中心

1

4

经英传媒中心

2

5

班级联合会

1

6

辩论队

1

0

总计

89

112

(3)忠忱班集体、先进班集体、特色班集体分配名额如下:

忠忱班集体1个,先进班集体5个,特色班集体2个。

3、评选流程

本次评选在线进行。按照《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荣誉称号评审管理办法》,流程为:

(1)学生(班级)申请9月27日-10月8日

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级学生组织提出申请,对照评选条件,准备相应支撑材料。学生(班级班长)登录本人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评优管理”—“学生评优管理”模块,按照评选要求,如实、认真地填写网上申请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提交(提交后请再次登录个人后台进行复核,确保申请提交成功)。

“三好学生标兵”拟推荐人选需院评审小组在“三好学生”拟推荐人选中评议产生,学生只需申请“三好学生”即可。其中,如有意愿申请“三好学生标兵”的学生需填写附件2,并于10月8日下午17点前将附件2电子版提交至班级班长处。班级存在意愿申请“三好学生标兵”的学生时,需评选出对应的“三好学生”后备人选。

(2)民主评议(10月9日-10月11日

班级、院级学生组织通过民主评议确定推荐人选,民主评议后,班长(学生组织负责人)和评议小组组长(辅导员、班导师或学生组织指导老师)应在《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个人荣誉审批表》中“班级(学生组织)民主评议意见”栏签字确认,无需盖章。班级班长需将班级个人荣誉称号评选结果及意愿申请“三好学生标兵”学生的附件2电子版于10月11日下午17点前提交至年级辅导员处。

(3)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10月12日-10月14日

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班级、学生组织推荐学生材料,审核后,学生工作负责人应在“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意见”栏签字确认,无需盖章。

(4)学院评审小组评审(10月15日-10月19日

院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确定拟推荐人选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通过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给党委学生工作部。

5)党委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获奖人选名单。      

)注意事项

1. 本次荣誉称号评选工作在线上进行,评审结果以线上审批结果为准。

2. 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操作参考《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学生评优管理模块操作流程》,见附件1

3. 转专业学生在原专业参与个人荣誉称号评选。

4. 2021-2022学年本科生荣誉称号评选工作,暂不执行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体育、美育、劳动教育评价达标性要求

5. 校级学生组织推荐的“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不占用学院名额,由党委学生工作部牵头开展校级学生组织“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评议、推荐工作,并将相应名额追加至各学院。

6. 同一学年内“忠忱班集体”、“先进班集体”、“特色班集体”不可兼得。

7.“竢实扬华奖章”评选展示会、“忠忱班集体”评选展示会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8. 竢实扬华奖章候选人,应将其主要申请材料(如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和排名、科创情况、工作情况、奖励情况等)一并公示;忠忱班集体拟推荐班级,应将其主要申请材料(如班级评奖评优情况、班级成员评奖评优情况等)一并公示。


必发7790电子集团学生工作组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