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资助】我院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日期:2022年09月05日  点击数:

各位同学: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关系到资助资源合理分配和学生资助工作目标实现。学院将于2022年9-10月开展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流程

1.学生提交认定申请阶段(9月5日-9月12日)

请全体同学认真学习《西南交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见附件1),尤其是2022级新生应深入了解该办法,同时自愿进行认定申请。申请认定的同学需登录扬华素质网(xg.swjtu.edu.cn)后台系统,进入“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版块,填写家庭经济情况信息,上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见附件2,疫情防控期间表格若无法打印,诚信承诺及签名可用电子签替代)和其它证明材料图片(如:脱贫家庭、低保家庭、残疾人子女等材料),完成认定申请提交(请务必确认是否提交成功),待返校后交纸质材料

2.辅导员审核阶段(9月6日-9月14日)

辅导员老师登录扬华素质网后台对提交认定申请学生填写的各项信息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提交。

3.系统计算分档,得出建议认定等级阶段(9月15日)

申请学生信息经过辅导员审核确认后,进入“西南交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系统”,系统通过科学计算,给出每位申请学生的建议认定等级。

4.认定评议小组民主评议阶段(9月16日-9月21日)

民主评议以班级为单位进行,各班民主评议小组名单须包括辅导员(组长)、班导师、班长、团支书、生活委员及学生代表。其中学生成员人数,原则上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10%。若评议小组成员本人参加困难认定,则应当回避。学院将从系统中导出申请认定学生的系统建议认定等级结果并反馈至各班级认定评议小组。

班级民主评议将于9月16日-9月21日开展,为保证评议活动顺利开展,请各班负责人于9月16日前确定各班民主评议时间地点(可线上开展),告知带班辅导员、班导师并按时开展班级民主评议。

请各民主评议小组认真开展认定民主评议工作,结合申请学生的日常消费行为、生活状况,对学生的系统建议认定等级进行综合评议,并给出班级初步认定结果,报学院认定工作组进行审核。

若学生的班级初步认定结果与系统建议结果不一致,需填写《西南交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级调整申请表》(见附件3),在于9月21号17:00前反馈至学院认定工作组。

5.学院认定工作组复核阶段(9月22日-9月30日)

学院认定工作组结合申请学生提交信息、书面材料(包括系统认定等级,民主评议等级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对认定评议小组的初步认定结果进行审核,并将初步认定结果通过适当方式在全院范围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在系统上提交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6.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阶段(10月8日-10月14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各学院认定工作组复核后的初步认定结果、书面异议材料,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确定申请学生最终认定结果,并以适当方式在全校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

二、注意事项

1.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本科生方可参与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勤工助学岗位申请等资助相关事务,望全体同学予以重视。

2.为确保后续资助事务顺利开展,困难学生及时受助,暂缓报到新生、暂缓返校老生暂按照本通知安排开展困难认定工作。

3.本次认定工作结束后至明年7月期间,学生家庭经济的状况如果有重大改变,可申请对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等级进行调整。

4.认定工作采用信息系统科学计算法,网上信息系统调用学生填写各项信息计算并给出建议认定等级,因此学生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对计算结果影响较大,申请学生务必认真、客观、真实填写各项信息,若发现申请学生提供虚假信息,可取消该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负责人:张老师  87602887  九里校区零号教学楼0620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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